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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惠残民生工程政策解读

日期:2016-08-15作者:金寨县残疾人联合会来源:金寨县残疾人联合会阅读次数: 字体:[] [] []

一、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

    1、救助对象: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残疾人。

    2、补助标准:一二级每人每年800元,三级每人每年400元。

    3、申请程序: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残联审批。

    二、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1、补助对象:拥有我县户籍,持有精神残疾类别的残疾人证和低保证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的且正在常年服用精神病治疗药物的精神残疾人。

    2、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基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

    3、审批程序:本人及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乡镇残联审核,县残联审批。

    三、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

    1、计划指标:全县94例民生工程免费手术指标,随到随批,先到先做,做完为止。另,从2014年起我县因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对参合参保的白内障患者手术,除按比例报销手术费外,自费部分由县残联补贴700元,患者不再出钱。

    2、救助对象:我县户籍所有贫困白内障手术患者。

    3、审批程序:凭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县民政部门发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或当地乡(镇)、街道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等,经乡镇残联审核,县残联审批,县中医院手术。

    四、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1、救助对象:城乡低保或困难家庭残疾儿童。

    2、补助标准:0~6周岁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训练救助,并适配辅助器具。其中:

(1)听力语言残疾儿童:为中低收入家庭聋儿重建听力,植入人工耳蜗并提供一学年的康复训练经费〔包括配发人工耳蜗产品1套,12000元术前检查、手术及术后5次调机费,术后一学年(10个月)14000元康复训练经费〕;为贫困聋儿配发助听器〔包括为每名受助人提供2台全数字助听器,免费验配和一年内的调试;提供一学年(10个月)12000元康复训练经费〕;为已佩戴助听器或植入人工耳蜗的聋儿每人提供一学年(10个月)12000元康复训练经费。

(2)肢体残疾儿童:为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并提供康复训练经费、装配矫形器,每例手术补贴手术费10000元、术后康复训练费6000元、矫形器装配费1200元。

(3)脑瘫儿童:为脑瘫儿童提供康复训练经费、装配矫形器,给予每人13200元的康复训练和矫形器装配补贴(其中训练费12000元,矫形器1200元)。

(4)孤独症、智障儿童:为孤独症儿童和智障儿童每人提供12000元康复训练经费。

(5)补贴四类儿童康复训练:为脑瘫、知力、听力、孤独症儿童提供补贴康复训练,由省财政与市财政为每人提供12000元康复训练经费。

(6)辅助器具:为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贴5000元;其中零部件及材料费占60%,制作费(诊断评估、制作和适应性训练)占40%。为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每人补贴1500元;其中产品购置费占90%,评估适配费占10%。辅助器具包括:儿童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液压踏步机等。

3、审批程序:经县康复中心初查,定点医院机构复查,对符合条件者,由县残联研究确定救助对象。

4、资金管理: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直接将资金打入康复定点机构或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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